我发现关于Codeigniter 4的命名惯例和风格指南的规则是相互矛盾的。例如,以下是两个关于类名的指南。控制器类的名字必须以大写字母开始,而且必须以大写字母开始。只有第一个字符可以是大写的。.
类名和命名空间应该用以下方式声明 上字形,也叫StudlyCaps,除非功能上需要其他形式。
谁能说明一下 办法 & 类 命名惯例,以及我们对控制器、模型、帮助程序等是否有不同的要求?
我是否可以使用下面的约定。
All Classes: Any_class
方法:any_method
由于URL应该总是用小写,所以我认为不应该使用camelCase方法名。你的意见是什么?
我知道这是一个个人选择的问题,但我想遵循最佳实践。
第一个链接是关于 控制器他们有一个UC-first风格的功能需求。这是为适应CI将URL段直接映射到以下方面而需要的 控制方法参数.
没有记录的是,如果为任何给定的控制器定义了路由,那么就不需要UC第一规则。在这种情况下: 上字形 风格应该按照第二个链接中的说法来使用。
请记住,UpperCamelCase是指类的命名。所以这种风格不适用于帮助程序。那些应该使用 "程序化 "的编码风格。
第二个链接则是否则要遵循的编码标准。
请记住,第二个链接中的编码标准是关于向框架贡献代码的。对于你自己的项目,你可以自由地用你喜欢的任何 "风格 "来编写代码。唯一例外的想法是Controller命名的需要。